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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青径风电场建设项目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云政综〔2022〕285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青径风电场建设项目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2〕276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2年12月27日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2〕85号),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将云霄青径风电场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转让给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由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二、转让后该项目使用权类型保留为划拨。

三、同意《国有土地使用证》(云国用(2013)第6032751-6032757、6032772、6032773号,共9宗)的土地使用权人,由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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