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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次预拨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通知

云卫健〔2022〕115号

云霄县医院医共体医院、云霄县中医院医共体医院:

为确保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现将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下拨你们各成员单位 (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结合上级部门下达我县原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常住人口数及我县实际情况,对各乡镇常住人口数做相应调整。

二、县医院、中医院医共体医院要及时拨付资金,并切实履行对各成员单位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三、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结合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统筹使用,认真组织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

四、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要求,项目经费中村卫生室补助部分应实行预拨制度,原则上各基层卫生机构应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一个月内,应按照村所承担任务的70%拨付相应资金。

附件: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第三次预拨分配表

云霄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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