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Z05107-0100-2022-00003
- 发文机关:云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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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1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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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20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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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云公综〔2022〕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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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因国家事项目录近期有调整,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发布《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办[2021]1号)要求,云霄县公安局对原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明确县公安局权责事项608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处罚383项、行政强制47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监督检查38项、行政确认14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行政权力42项、公共服务21项、其他权责事项15项。调整内容为行政许可第41项(新增)及行政确认第5、第9、第10、第13项,其余事项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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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云霄县公安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云公综〔2022〕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