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霄县云陵镇汀洋社区云东路52号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2〕20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2022年10月14日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2022〕65号),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云霄县云陵镇汀洋社区云东路52号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该宗地面积372.01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50.4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R2+B1);该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94.2%,容积率≤3.087,层数3层,建筑限高11.5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3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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