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建设的通知》(漳政办〔2021〕56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集中办理、规范透明、便民高效”原则,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代办制度,建成“功能定位明晰、场所建设标准、集中进驻规范、全程代办便民”的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实现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在建设、运行和管理上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一门”办理。为推进乡镇(开发区)“多部门服务办理”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改革,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建设的通知》(漳政办〔2021〕56号)要求,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派出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律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目前,和平乡、列屿镇、火田镇便民服务中心已完成公安派出所审批事项进驻,和平乡、列屿镇便民服务中心已完成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其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均未进驻。
工作要求:根据我县乡镇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进两个派驻机构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1.公安派出所进驻要求:经现场调研,结合工作实际,东厦镇、陈岱镇在今年内要推进公安派出所审批事项进驻属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其它乡镇(开发区)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公安派出所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属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到位。2.市场监管所进驻要求:除云陵镇和莆美镇因体量大可暂缓进驻外,其他乡镇市场监管所审批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求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驻方式采取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网络铺设、专线申请、设备采购和业务培训,属地乡镇负责协调工作人员在便民服务中心兼职受理市场监管所业务的模式。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中旬
(二)加快完善“一窗”改革。为推进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多部门窗口受理”向“综合窗口受理”改革,方便群众办事,目前我县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置两个综合窗口。
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要根据漳政办〔2021〕56号文件要求完善服务设施配置,并结合实际出台有效的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标准化管理,推动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工作作风向上向好。积极推进村居代办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在代办点全覆盖的基础上,每个乡镇(开发区)重点打造2个以上的村居代办点作为品牌示范点。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三)全面实行“一章”审批。省市政府已发文明确“属于乡镇权限管理审批服务事项,统一刻制和使用‘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审核审批效力等同于乡镇公章。”目前进驻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审批大部分仍未使用“便民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
工作要求:1.除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使用本部门审核审批专用章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认可“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的使用效力。2.针对县级已下放给乡镇权限的事项,要做好事项的梳理,规范审批流程,积极推进乡镇政府公章审批权向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授权。3、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事项的涉及部门要开展相关申请表、审批表等表格的自查工作,对已明文撤销的乡镇“七站八所”,不得再盖章行使职权,共同推进“一章”审批改革工作的开展。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对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便民服务中心“一门办理、一窗改革、一章审批”改革作为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乡镇(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改革要求和职责任务,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积极稳妥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强化措施保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早推进、任务早完成、目标早实现。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标准、搞好上下结合、提升工作效能。要以更好服务基层为出发点,充分考虑乡镇(开发区)承接能力,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确保基层接得住、接得好、管得住。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审改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对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真督实查,定期通报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处理。乡镇(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将作为乡镇(开发区)审批服务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有关工作任务的乡镇(开发区),将予以绩效扣分。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