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铺乡人民政府:
你乡《云霄县马铺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实施马铺乡杉脚等5个村2022年旧村复垦项目方案的请示》(云马政〔2022〕103号)收悉。依据《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云霄县马铺乡杉脚等5个村2022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云自然资综〔2022〕19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乡上报的《云霄县马铺乡杉脚等5个村2022年旧村复垦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项目立项条件
该项目立项条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符合马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度)。
二、项目总规模
项目总规模为21.53亩(村庄203地类21.53亩)。通过土地复垦203地类净可新增耕地21.53亩(水田17.91亩、旱地3.62亩),项目区无需占用耕地安置,可产生增减挂钩指标21.53亩。
三、项目主要工程量情况
(一)村庄拆除工程:浆砌建筑物拆除595.60立方米,砖混建筑物拆除122.40立方米,土木建筑物拆除2517.00立方米,硬化地面挖除538.50立方米,地面废弃物清理及外运3773.50立方米。
(二)土地平整工程:田内土方平整4306.00立方米,外运保水层夯填4306.02立方米,客运耕作层2870.68立方米,田埂修筑86.93立方米,田坎夯实626.52立方米,土地翻耕1.44公顷。
(三)农田水利工程:新建沉砂池1座、泵站1座、蓄水池3座、放水阀井11个;新建引水管长500米、放水管长467米。
(四)土壤改良工程:土壤改良21.53亩,增施商品有机肥30485.00千克。
(五)植被重建工程:种植水稻17.91亩,种植玉米3.62亩。
四、项目预算情况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29.70万元,其中:拆迁补偿总额155.85万元,拆旧区整理复垦费用62.79万元,其他费用8.91万元,不可预见费2.15万元。
五、安置补偿调查情况
项目业主安置补偿调查详细,已事先征得各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与各农户签定的拆迁和安置协议书真实合理,为方案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六、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由马铺乡人民政府担任,项目业主应按计划有序地开展拆迁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施工招投标,以确保工程质量。
七、有关要求
该项目应在批准后一年内实施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县财政局应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马铺乡人民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43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允许小规模地块开展旧村复垦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332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旧村复垦项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