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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拍卖漳州核电厂项目建设剩余渣土的批复

云政综〔2022〕43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拍卖漳州核电厂项目建设剩余渣土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2〕44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2年3月18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将漳州核电厂项目建设剩余渣土进行公开拍卖。

二、同意出让起始价为68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渣土的开挖和运输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开挖和运输工作应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场地内剩余渣土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同时,渣土加工后剩余废料由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处理。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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