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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霄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安委〔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据统计,近三年来我县冬春季共发生火灾143起。当前,我县消防安全形势仍较严峻,为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制定《云霄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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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力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1〕28号)《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防止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开展生产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龙文区朝阳镇“10·3”泡沫厂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生产、储存可燃易燃物品的企业,特别是加班生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违停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占用防火间距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对场所违规住人问题等进行严格排查清理,坚决防止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全面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一线员工懂岗位火灾处置流程、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期火灾。

2.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区域性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加强“三合一”场所排查复查整治,杜绝反弹复潮。加强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深刻吸取我县近期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6.20”福建澳林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31”云霄拓达纸业有限公司、“8.9”漳州市富意城人造花有限公司、“11.30”漳州市绿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起工业企业火灾事故,损失较大,影响较为恶劣。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部门应列出我县最不放心区域、行业、场所,开展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

3.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符合要求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落实隐患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责令暂停生产、经营。

4.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教育、民政、文体旅(文物)、卫健、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12月底前100%的重点行业单位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信、住建、市场监管、教育、文体旅、能源(电力)、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深入推进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围绕健全建强专业团队、强化集团条线监管、加强行业部门联动等措施,突出“管好、查精、灭快”关键环节,深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2021年底前,万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

5.有效整治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21〕1号)要求,深入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2021年底前,完成对老旧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高层建筑的排查。2022年2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要逐个制定整改计划,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监管责任,分类实施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6.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紧盯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有关部门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7.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风险督导核查。扎实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针对冬春季特点和前期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严密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主管部门要将违规进行特殊作业作为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100%落实特殊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规范作业流程,落底防范措施。

8.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县城管局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联合发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能源监管、应急等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督促燃气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燃气管道日常巡检、设施维护、监测预警,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按规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和指导服务等;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

9.开展纺织印染行业专项治理回头看。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重点推动建立“政府牵头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企业主动落实”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聘请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等专业检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充分利用综合监管、媒体曝光等手段,将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0.深化易地搬迁安置点消防治理。组织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火灾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日常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清单式整改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和平乡和马铺乡要建强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储备足够的灭火救援药剂和物资,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高效处置,第一时间“打早、灭小”。

1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仓储物流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12.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文体旅(文物)、民宗、消防等部门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尤其是革命文物建筑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要对照《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内容,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一次电气线路检测和消防设施维护,结合文物修缮、设施改造同步更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备,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3.加强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漳消联办〔2021〕5号)和《云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云安委办〔2021〕4号)要求,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村(居)要组织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群租房、出租屋、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连片村寨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独立报警、简易喷淋、物联网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乡镇、农村自建房人员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要提请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依法办理证照情况进行核查,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电气燃气管线、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等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内容,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14.落实网格监管。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体系、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开发区)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防火检查、巡逻,织密基层火灾防范网络。督促乡镇(开发区)安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基层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加强乡镇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依法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

15.抓好沿街店铺经营性合用场所整治。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村(居)委会要明确网格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开展排查检查,重点检查住宿与经营部分是否实体墙分隔,外窗或者阳台部位的逃生窗口是否打通、用火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经营性的一般工商业场所是否超容(载)用电、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到位。对每个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随查随录、及时更新。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各行业部门要制定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督促责任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

16.全面推广技防措施。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开展“智慧消防”平台建设,加强多部门定期会商。推广运用消防车通道智能监控系统、“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设防等级。在沿街小宾馆、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及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重点解决电气火灾多发的问题。在沿街餐饮、燃气锅炉房等场所推广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技术,严防燃气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7.聚焦新兴场所、新能源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密室逃脱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落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开展联合检查督改,严查建筑防火条件、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电器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督促各类新兴场所及其所在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18.聚焦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安全风险。交通、邮政、工信、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对仓储物流、电子洁净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装卸操作、违规为作业车辆充电、占用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值班值守,严密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带险运营”。

19.深入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应急、工信、公安、住建、市场、消防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漳安委办〔2021〕33号)要求,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20.加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排查治理。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农家乐连片分布的区域,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分隔、开辟消防车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改造给水管网、增设消防水源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各乡镇(开发区)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按照“业务相近”原则确定民宿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农业农村、文体旅、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结合农家乐领域安全生产大执法行动,加强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家乐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21.落实重要节点严格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22.压实重大节日及活动消防安保责任。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各级“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县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要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3.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单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实现“打小灭早”。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各乡镇(开发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

24.开展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结合典型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提示和媒体曝光,形成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舆论态势。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25.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以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为重点,向公众重点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开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活动。要重点加强薄弱群体和薄弱区域的“面对面”宣传教育,对经常发生火灾的类型场所和农村、社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和反复性宣传提示。督促学校部署开展寒假节前消防安全教育和把“消防安全带回家”等宣传提示活动。要深入村居家庭、养老院、福利院等开展面对面宣传“帮扶”,帮助指导老弱病残家庭开展“三清三查”,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社会单位利用单位内设的电梯视频、LED屏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要督促网吧、KTV、电影院等公共娱乐场所100%落实开机(映)前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公益广告。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2日前)。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月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在高层建筑、物流仓储、文博单位、医院、养老院等高风险场所和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典型示范工作,打造提升一批达标单位,引领带动全行业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提升。有关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辖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请于12月12日前报送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小东、张小晴,联系电话:1390065562,邮箱:3767785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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