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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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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监罚字〔2021〕146号 |
张震辉(云霄县张震辉食杂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张震辉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
自动履行 |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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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监罚字〔2021〕148号 |
云霄县一凡书城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云霄县一凡书城 |
发布虚假广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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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监罚字〔2021〕154号 |
陈秀虾零售未取得批发许可食盐案 |
陈秀虾 |
零售的食盐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 |
自动履行 |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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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市监处罚〔2021〕161号 |
方两松零售非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案 |
方两松 |
零售的食盐未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八条 |
自动履行 |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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