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厦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新增养殖行为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新增养殖行为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养殖池塘退养还湿工作的通告》(云政综〔2019〕1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东厦镇竹塔村东升埭区域存在新增养殖行为的池塘进行清理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对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东厦镇竹塔村东升埭区域(详见附件区域示意图)进行清理。
二、行动时间安排、集结地点
(一)行动时间安排:2021年10月26日为联合执法行动日,若行动期间因工作量、气候等原因,具体行动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顺延。
(二)行动区域: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东厦镇竹塔村东升埭区域(详见附件区域示意图)。
(三)行动集结地点:东厦镇竹塔村东升埭区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昌盛 东厦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林海树 县政府办副主任
黄卫忠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许 勇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吴禧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荣发 县林业局局长
郑 蒲 云霄生态环境局局长
蔡荣辉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海防大队队长
成 员:张炯森 红树林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
黄志焕 东厦镇人大主席
林建章 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涂汉捷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城监大队大队长
周镇传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蔡腾风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柳耀山 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方福清 云霄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邱志钦 县公安局东坑边防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红树林管理局,负责行动期间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炯森兼任。
四、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为强化此次工作的实施部署,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四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现场管控组、现场施工监督组、现场施工技术组、财务及后勤保障组;人员从红树林管理局、东厦镇、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城管局、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及云霄生态环境局抽调,各组具体安排为:
(一)现场管控组
组 长:黄志焕
副组长:林建章、张炯森
成 员:红树林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城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东厦镇、东厦卫生院应急保障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维护施工作业秩序,各路口设卡布点、拉警戒线,维护治安稳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二)现场施工监督组
组 长:陈荣辉
副组长:陈飞龙
成 员:红树林管理局,县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云霄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机械现场施工工作,以及行动相关影像材料收集。
(三)现场施工技术组
组 长:张 徐
成 员:闽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按要求实施现场施工,保障施工安全。
(四)财务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晶
成 员:汤福新、吴晓意
工作职责:保障行动期间各工作小组后勤工作(用餐、矿泉水、防疫等);做好本次行动预算、支出、结算等财务工作;对接县财政资金拨款事宜。
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由派出单位拟定后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组人员具体分工由各组长统一协调安排,各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适当增加人员,确保行动有序开展。
五、其他要求
(一)参与人员安排:红树林管理局不少于8人、县海洋与渔业局不少于8人、东厦镇不少于10人,以上三个单位参与人员数量根据行动要求自行增加安排;其他单位参与人数:县公安局不少于6人、自然资源局2人、林业局2人、城管局6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2人、云霄生态环境局2人。
(二)此次行动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要顾全大局、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处置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
附件:专项行动区域示意图
附件
专项行动区域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