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云霄县莆美镇阳下港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解决阳下港黑臭水体问题,改善提升阳下港水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108-350622-04-01-567164),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莆美镇阳下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清除河面的水生植物及漂浮物;阳下村上埭至向北村河道清淤、疏浚总长1553米,疏浚面积29205平方米,清淤量:32095.5立方米;佳兜村内河道清淤、疏浚总长300米,疏浚面积1928平方米,清淤量:2314立方米;2000平方米淤泥干化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4.0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拨款。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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