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云霄县和平乡莆顶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108-350622-04-01-409396),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莆顶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12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排灌渠1条,总长310m;新建排洪沟2条,总长542m;新建路边沟1条,总长720m;新建Ф1000排水涵管1个;新建排灌渠跌水10座;新建路边沟跌水20座;新建双侧放水口6个,量水堰1个;新建田间道4条,总长1767m;新建错车道3处,倒转车台1处;公示牌1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92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
五、设计标准:
1.耕地标准:水田7.4等,旱地10.5等;
2.防洪标准:十年一遇;
3.排涝标准:水稻区:10年一遇1天暴雨量,3天排至作物耐淹水深;旱作区:10年一遇1天暴雨量,1天排至田面无积水;
4.灌溉标准:水田90%,旱地75%;
5.道路标准:田间道行车道宽度3.0-3.5m,道路通达率不低于90%;
6.其他建筑物级别:五级。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