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局拟核发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云霄县滨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云霄县中心城区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云霄县滨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云霄县火田镇;
拟核发用地面积:约4.9513公顷;
拟核发用地性质:排水用地(U21);
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39610.82平方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侨兴路38号。邮编:363300。网址:http://www.yunxiao.gov.cn/ 联系电话:0596-8505335,联系人:小吴。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