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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教安〔2021〕1号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2021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云霄县教育局 

2021年2月19日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疫情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健全学校疫情防控组织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1.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本县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应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校长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2.成立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项工作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总务、保卫、德育、卫生室(保健室)、团委、少先队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健全完善防控体系

1.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2.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两案: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九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及消毒制度;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的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

3.明确挂钩单位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指导及支持,开展联防联控。(详见附件一)

4.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送疫情信息。

5.完善联防联控工作体系,与卫生、疾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宣传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建立热线电话或咨询邮箱等,建立畅通的家校沟通和协同配合机制、落实健康管理和学生家校“点对点”安全出行等事项。

二、周密布置开学前工作措施

(一)完成开学前学生和教职员工防控信息摸排工作

建立学生和教职员工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督促所有省域外入云学生和教职员工(含本县外出的返云的)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及时做好核酸检测。重点摸清抵云前 14 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入云前 14 天内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入云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从境外及其他高、中风险地区入云人员。摸清14天居住在县内、但与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有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二)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工作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摸排出来的重点学生、教职员工报送各有关乡镇、村(社区),分类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和医学随访,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报告无异常,提交学校防疫工作组核验后方可入校正常学习工作。

(三)组织开展防控培训和宣传

1.邀请县疾控中心人员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进行分类指导。

2.邀请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人员进校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能力。

3.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四)保障充足和必要的防控物质条件

1.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留观室,有寄宿制学校要在安全区域设置隔离房间,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

2.配备足量的额温枪、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

3.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肥皂供师生使用,推行六步洗手法。

(五)细化开学前防控举措

1.根据疫情情况和上级要求,制定上下学时段合理的师生错开、分批进出校园的工作方案。

2.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配餐单位的全面检查,做好“入县必登”和“食材快检”,以及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全校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孳生地。

(六)强化境外师生管理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境外返云的幼儿园新生不报到。

三、严格落实开学后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入校检测

1.师生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有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及时请假就医,不得到校。挂钩医务人员到校进行指导,学校测温人员对入校师生进校体温检测,一天两次(寄宿生增加晚检)。

2.学校应根据师生数情况进行分流,可采取错峰入校时间,充分利用学校出入口设置多个监测口,在学校门口安排值班老师对学生进行疏导,引导学生有序尽快从相应的测温口测量体温。

3.如测试发现体温高于37.2度或者有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应及时把师生引导到室外临时发热人员等候区域安置,与其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学校疫情小组人员立即联系家长,告知体温、不适症状,督促家长带学生及时就医。

5.学校要立即对发热学生建档,了解近期是否有国外及湖北疫情重点区接触史,并初步了解学生近阶段生活轨迹。

6.发热人员离开后,学校要立即对隔离区、隔离室进行消杀。

(二)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和活动管控

1.停止所有进校参观、访问,学校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非本校师生员工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和人员,车辆需做好消毒,人员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带毒车辆和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2.当前,不举办全校、全年段聚集性的活动。学校要创新教师办公方式,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可考虑远程协同视频会议,少开会,少集中。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

(三)大力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1.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物体表面等定期按消毒指南进行消毒,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原则上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需使用的,应有消毒装置并保证有效运行。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切实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

1.科学配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风险等级按县疫情防控规定为准)。

2.加强学生日常卫生常识教育学校要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好教职员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3.合理安排体育锻炼。合理安排师生分年段、分班级、分时段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4.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是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五)全面落实食堂管理工作

1.开学前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岗位责任。

2.学校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每天晨午检,并做好登记制度,防止带病上岗。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3.严格落实学校食品采购,加工,留样、储存和环境卫生清洁消杀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4.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5.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师生用餐方式。(1)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鼓励就近的学生回家用餐,减少非必要人员在食堂就餐,非本校人员不得在校就餐。(2)提供快餐式盒饭,快餐盒饭可实行统一包装、统一价格,方便领取。提倡绿色环保理念,鼓励自带饭盒。实行简约配餐,在食堂错时用餐,避免因取餐出现排长队等人员聚集情况,保证一生一桌同向用餐。

(六)强化宿舍区域管理

1.宿舍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每天晨午晚检,并做好登记制度,防止带病上岗。保持良好个人手卫生,常洗手消毒。督促做好个人卫生,规范佩戴口罩。垃圾清运和处置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口罩以及佩戴手套。

2.针对疫情的特性及清洁工具的使用、自我防护等知识,对宿舍管理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培训后方可上岗。

3. 拒绝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管理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4.关闭无宿舍管理人员值守的出入大门,为加强学生出入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启一个出入口。

5.在公告栏张贴疫情防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和方法。

6.宿舍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至少通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

7.加大校内环境卫生整治和公共场所消毒力度,对重点区域每日消毒,如有条件,可在各层楼楼道口处设置消毒区,并放置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物品,宿舍卫生间、垃圾桶应日产日清并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等病媒生物滋生。

8.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准备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建设,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启用。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应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KN95口罩、防护服、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备品,并全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9.一旦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含保安、清洁等后勤人员)有发热等症状或疑似病人,立即上报学校应急工作组处理。

四、责任追究

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医疗单位挂钩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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