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和平乡建火线(棪树村—通贝村)亮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106-350622-04-01-801880),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和平乡(532县道棪树村至通贝村段)。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设备:安装单臂路灯259盏,安装中杆灯1盏,路灯控制箱4台,三相电能表4只,三相电能表箱3台,美式箱变100kVA 1台、跌落式熔断器1组、高压避雷器1组、高压验电环1组、故障指示器1组。2、电杆:φ190*12m水泥杆2根、φ190*10m水泥杆5根。3、电缆:新敷设高压电缆YJV22-10kV-3*70/35m、新敷设低压电缆YJV22-0.6/1kV-4*10+1*6/3250m、新敷设低压电缆YJV22-0.6/1kV-4*16+1*10/6619m、敷设低压电缆YJV22-0.6/1kV-4*35/888 m。4、土建:埋设电缆保护管CPVCφ50/7257m;埋设镀锌钢管SCφ50/1853m;新砌筑路灯手孔井700*700 69座、新浇筑路灯基础800*800*1200 259座(含接地),新浇筑路灯基础1500*1500*2000 1座(含接地),箱变基础1座、制作两盖电缆工井2座,敷设电缆保护管2*MPPφ150/23m,接地装置6座。5、其他:普通拉线GJ-50 4组;沿桥及护墩安装镀锌钢管SCφ50/840m。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365.3万元。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