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马铺乡龙镜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龙镜村库区文化旅游广场初步设计暨概算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库区移民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105-350622-04-01-717386),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马铺乡龙镜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马铺乡龙镜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园路:透水砖地面面积:791.94平方米;混凝土栏杆:378.1米;园路荔枝面花岗岩地面面积:314.6平方米;园路火烧板面层:1055.54平方米;砼路面面层面积:115平方米;园路彩色透水砖面层面积:740.57平方米;汀步面层面积:12.48平方米;铁艺文化牌共4个;砖砌花池共166.55米;台阶共1个;路沿石花池共110米;党建宣传栏共1个;种植草皮面积:910.25平方米;六角凉亭1座;廊架及四角凉亭1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9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5.1万元,资本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建设期限:6个月。
六、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七、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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