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核电大道(Y260)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评审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020-350622-48-01-052414),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东北侧,漳州核电厂厂址西南侧,为Y260所在线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乡道Y260进行改建,设计总长约1.552公里,路基总宽度20.5米,其中主要路面宽度14.5米,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交通安全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15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462.3万元(其中市政管线部分总金额为545.7万元),征迁费9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4.6万元,预备费245.3万元。资金来源:由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和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道路等级:三级公路;
2.设计洪水频率:1/25;
3.设计速度:40km/h;
4.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5.设计荷载:路面设计轴载:BZZ-100KN;
6.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
六、建设期限:8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根据省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