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油品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关整改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巩固我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根据省政府4月12日专项会议精神和4月25日张翼腾副市长关于我市涉成品油整治有关工作的批示、《福建省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闽市监消〔2021〕95号)及《漳州市油品质量管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化成品油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漳市监消〔2021〕70号)精神,现就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回头看”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涉成品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成品油购运储销监管链条,巩固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成果,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通知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把握工作重点
要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漳委办〔2020〕13号)、市直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漳州市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方案》(漳市监消〔2020〕133号)、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漳委编办〔2020〕62号)、漳州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印发的《漳州市规范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漳商务〔2020〕197号)等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逐条梳理任务选项及时间节点,倒逼整改工作每项措施持续落到实处。
三、开展“回头看”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四、明确工作内容
(一)抓好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一是核对成品油进、销、存和出入库的管理台账;二是加强内设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检;三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设加油站非法购买非法销售活动线索,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对于同意设立内设加油站且疏于监管的业主单位、行业主管机关要依法处理。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成品油抽检计划和抽检方案,对进入重要港区,物流园区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区域作业车辆的油品质量要进行检测,被多次抽检不达标的运输企业由有关部门进行问责,依法惩治;二是督促重要港区、物流园区主管部门及重点建设项目业主与在这些区域作业的物流、渣土运输企业签订使用国标油的责任状,强化对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三是依法查处加油站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等行为。
(完成时限:6月15日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一是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二是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三是对油品质量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发现做好研判,确保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五、总结反馈
“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总结和长效机制建设,并于7月1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以便统一汇总后上报。联系人:汤开振,联系电话:0596-8515376。
云霄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云霄县成品油质量管控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化油品质量管控不严整改工作及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