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云霄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云霄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方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6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全方位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超越行动计划>的通知》(漳委办发〔2021〕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漳州市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现结合云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居住品质提升
1.老旧小区改造。全县今年计划完成提升改造农业科技宿舍和外贸宿舍两个老旧小区,通过完善小区绿化亮化、垃圾收集系统,雨污系统等配套设施,修缮老化或损毁路面、墙面,合理布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增设休闲场所等,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云陵镇、莆美镇
2.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结构安全等级低的棚户区(危旧房),推动成片区改造,加快推动下港片区等成片改造提升。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2021年起各地安置房项目均采用“土地招拍挂+回购房源安置”的方式建设安置型商品房,今年全县至少新生成一个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并于8月份之前开工。对零星危旧房,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建、适当补助的原则,推进综合整治和改造。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云陵镇、莆美镇
3.房屋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房屋安全管理平台要求,所有房屋建立“一楼一档”“健康绿码”。推动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长效处置,及时消除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基本建立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民宗局、卫健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二)交通品质提升
4.城市道路。推进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分析研究综合交通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外交通、内部道路网络、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停车系统、客运枢纽系统、货运枢纽系统、交通管理与信息化引导等内容,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形成互联互通路网。全县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莆政路、红旗路、奋进路等道路,启动实施滨北路、向阳路、溪云路、演武亭小区北侧及原东林电子东侧、人和路东段改造等工程建设。推进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城市快速路的融合衔接。在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增设一批互通口,提高交通疏散能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圣城集团,莆美镇、火田镇、下河乡
5.农村公路。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县道三级公路、县乡道“单改双”等建设,有序推进连通较大自然村公路建设,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6.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公交专用道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全县新增公交路线1条,延伸优化1条。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推动城镇公交线路向周边重点乡镇延伸,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商务等农村物流资源,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供销社,邮政公司
7.公共停车设施。重点针对居住区、公园景区、历史街区、医院、中小学等区域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盘活现有停车资源,谋划立体停车库项目,新建成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全县计划新增200个以上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同时加快完善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收费体系。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圣城集团
8.慢行系统。开展人行道、街道的全要素整理,构建遮阳避雨、安全舒适、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完善的步行系统,形成连接绿道,串联山水、景点、商圈的城市慢行示范区,全县今年计划推进1个慢行示范区建设,围绕漳江打造慢行系统建设,推进江滨慢道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9.交通整治。实施道路微循环、路口微改造、信号灯优化等整治,提升通行效率,全县计划完成将军大道往莆美岩路口道路交通设施改造“微整治”。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专项整治。推进跨江跨河、技术复杂桥梁的智能监控预警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三)水环境品质提升
10.排水防涝。结合易涝低洼区域治理和道路新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城市易涝点隐患整治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全县新改建雨水管网(渠)8公里。加快完成排水管网排查、疏浚、修复、建档等工作,推进城区排涝站等防洪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圣城集团
11.城市供水。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完善,全县新改建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老旧小区、单位宿舍等供水设施,开展老旧自来水表更换,完善老旧市政管网更新改造,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全面完成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提升水源可靠度。加快县第二自来水厂(10万吨/天)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能力。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管局,圣城集团
12.农村饮用水。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基本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等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21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2021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20年减少2.0%。强化峰头水库、杜塘水库、蛇仔地水库、下庵水库、内洞水厂水源地、甘竹水库、诗坪水库车圩溪水生态环境整治,确保水质稳定提升。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云霄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圣城集团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继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收集率和处理率,巩固提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全县新建改造修复生活污水管网10公里,完成市级下达的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目标,保持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启动实施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深入推进旧城关北部片区污水治理等县城污水管道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圣城集团
14.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逐步推行以县域为单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和运行管护整体捆绑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重点实施云霄经济开发区及列屿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列屿镇区),全县新建乡镇污水配套管网6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列屿镇、云霄经济开发区
15.农村污水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全县计划加快推进4个以上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云霄火田镇佳园村(大径、溪坪)、岳坑村(塔前埔)、高田村(凤竹)、圆峰村(埔楼)等4个村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全县新建污水处理站6座,污水收集管网10280m,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0吨/天。
牵头单位:云霄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云霄经济开发区
(四)风貌品质提升
16.城市园林绿化。以城镇周边森林、水系、苗圃、农田为载体,全县新建、改造提升0.1平方公里(150亩)以上郊野公园和公园绿地110亩、福道10公里。全县分别各完成5处“串珠公园”“口袋公园”和5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动临路临街临河实体围墙改为开放式空间或透空围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17.城乡建筑风貌。推进城市中心区、滨水地带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全县至少启动1项城市设计。落实农民建房用地保障,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完成具有地域风貌的建筑立面图集编制,新建农房审批按图集管控。全县再整治既有裸房990栋,完成53个村庄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18.魅力休闲空间。鼓励各地大力挖掘海湾岛礁、滨江滨水区域、红树林、沙滩、湿地、地质地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具有独特风貌的资源,推进魅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河道沿岸现有公园、步道等设施,建设滨江亲水步道、运动慢跑道或休闲骑行道。在街头绿地、社区公园等开放空间,合理配建儿童、全民健身设施。加强滨海岸线环境整治提升,启动若干滨海风景观光道建设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19.城市夜景照明。强化和提升重要节点、走廊夜景照明品位,有序清理城市中心区主次干道霓虹灯、LED走字屏等。实施城区道路路灯节能化改造工程,全县推进LED节能改造300盏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管局,圣城集团、国网云霄供电公司
20.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全县推进1条历史文化街区或传统街巷保护和整治提升,推进1个名镇名村或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提升,再认定公布一批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完成一批历史建筑修缮和活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文体旅局
21.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用好村庄分类成果,优先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全域全要素编制,将自然村纳入规划范围,做到整体规划、一体推进,力争到2023年前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
(五)管理品质提升
22.城市网格化管理。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巡查移送监督考核机制,各地建立健全网格员巡查队伍,以城市规划区内镇街、村居、路网等划定网格单元,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打非治违”、建筑垃圾、亮化绿化、消防安全等纳入网格巡查范围。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23.杆线设施整治。加快推进各类杆(塔)共杆建设,重要节点推广多功能智慧杆,更新主干道路灯杆50根以上。制定公共空间“多杆合一”建设改造标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结合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整治提升继续完成一批“共杆共箱”整治。推进村庄杆线规整,拔除、清理村庄废弃杆塔、线路,引导合理共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公安局、工信局、城管局,国网云霄供电公司、广电网络云霄分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力推进大件垃圾处理厂,建设集垃圾焚烧、飞灰处理等处理设施为一体的垃圾协同处置基地,实现区域共建共享。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云霄生态环境局
2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县推动1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分类机制,通过深入普及农村生活垃圾源头治理,探索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多元化利用途径,巩固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运行模式,试点推进云陵镇4个行政村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干湿”分类,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供销社,云霄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26.村庄清洁行动。突出季节特点、区域特点,抓住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春季、夏季、秋冬战役。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结合“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支持开展美丽庭院示范创建,全面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成效,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健局、住建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27.绿盈乡村建设。梯次推进富有绿化、绿韵、绿态、绿魂的乡村生态振兴村建设。加大专业指导服务力度,帮助基层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短板弱项,统筹项目资金,加快实施一批提升工程,全县建成14个绿盈乡村。
牵头单位:云霄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六)启动建设一批样板工程
28.新区(组团)建设样板。集中谋划建设一批新区(组团)区域,建立工作联盟,创新建设模式与机制,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突出产城融合和品质提升,打造城乡建设新标杆。全县打造1处新区(组团)建设样板。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9.老城更新样板。在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片区改造的同时,对建成时间长、整体环境差、公共配套弱、街景街貌脏乱差的老城街区片区和棚户区开展城市更新。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
30.县城品质提升样板。抓1个县城品质提升样板,重点选择老旧县城中心地区打造县城品质提升样板,包括传统商业街区、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及周边环境开展整治,优化片区配套设施,重点打造下港棚户区改造品质提升示范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圣城集团
31.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开展集镇环境整治,打造人文气息浓厚、地域特色彰显、社区治理有序的宜居集镇。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进行微整治、微改造。完善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配套建设居民交流休闲空间,植入地域特色文化,活化利用老旧建筑,提升既有建筑风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工信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国网云霄供电公司,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32.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全县抓1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样板,精选依山傍水、周边风景资源良好的新增建设用地,适度降低容积率,突出地域建筑风貌,配套建设休闲交流公共空间,传承创新传统文化,打造宜居农村社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33.花漾街区建设样板。全县选择1个商业集中、人流密集老城区的重要节点,推进街道、广场、零星杂地、街头小绿地等综合整治,强化绿化花化彩化和休闲绿地广场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林业局,圣城集团,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34.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样板。全县完成1条特色园林风情道路建设,在新建和改造道路工程中,多用市树、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突出植物特色,打造舒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圣城集团
35.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全县完成1条城市主干道整治样板,推进道路平整度提升、井盖治理、路口微改造和辅道改造、绿波通行、街巷微循环改造等,其中县城区重点整治将军大道。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交警大队,圣城集团
36.水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样板。全县推进1处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整治,重点以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结合防洪排涝、滞洪区整治等,建设雨洪公园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生态示范河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圣城集团
37.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样板。全县抓1条(陈政路)城市精细化管理街区,健全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车辆停放、秩序管理、道路交通设施管护、公共空间治理、立面整治、工地管理、绿化亮化等方面进行创建。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警大队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两个分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任组长,办公室分别挂靠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推进日常具体工作。
两个分项工作组要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每月通报进展,每季度召开现场会或交流会。各乡镇、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难、硬、重、新”行动要求,细化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协调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压减报建审批时间。加快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气接入、资金落实等推进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对进度落后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城管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国网云霄供电公司、圣城集团、各有关乡镇、开发区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结合发展基础和财力状况,多渠道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建设运维资金。县级调整优化专项支出结构,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在市级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并在原有基础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加大激励资金投入。在市级下达的专项债务限额内,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乡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壮大城建融资平台。成立县级融资专家团队,为各地提供咨询服务。支持盘活现有存量闲置资产,支持对已建成且具备收益的基础设施,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新项目资本金。发挥保险资金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基金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城乡建设项目提供融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圣城集团,县银保监管组、人行云霄支行
(五)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支持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建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组织一批熟悉工程建设、投融资等业务的技术人才赴我县挂职服务。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置业、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建立专家顾问团,指导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评估,编制相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督导考核。全县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纳入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县绩效考评内容,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和察访核验。建立考核与奖励相挂钩机制,对典型示范项目,县级财政给予正向激励奖励。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