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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审核情况公告编号:202002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情况予以公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遗失补发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美镇国土资源所(莆美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联系方式: 0596-855183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不动产权属

来源证明材料

 

云霄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国有

云霄县莆美镇宝龙路1号宝龙·将军一号B1802

350622006008GB00006F00020221

 分摊面积:

17.73

建筑总面积:85.60

 

住宅

城镇住宅

(普通)

闽(2018)云霄县不动产权第0004398

东:自墙邻路至环保局

西:自墙邻路至将军大道

南:自墙邻路至环顶溪路

北:自墙邻路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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