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开发区安监站: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20〕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政治考核等工作,确保招录工作顺利开展。
县应急局成立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孙志刚局长任主任,何再添二级主任科员任副主任,县应急局综合股、防灭火办及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消防员招录沟通协调工作。
云霄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
闽应急〔2020〕45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以下简称《招录办法》)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20〕50号),现就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经应急管理部批准,此次福建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830名,均为男性,其中:公开招录社会青年280名、定向招录退役士兵280名、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270名。
(一)消防救援总队。招录消防员470名,其中,社会青年160名、退役士兵16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50名。
(二)森林消防总队。招录消防员360名(本省200名、四川省100名、河南省60名),其中,社会青年120名(本省67名、四川省33名、河南省20名)、退役士兵120名(本省66名、四川省34名、河南省2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120名(本省67名、四川省33名、河南省20名)。四川省100名、河南省60名由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与四川省、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办理招录事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出生时间为1995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专项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0年9月30日前)
各单位要通过本地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录公告,在公交、地铁、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海报,运用室外视频广告设备播放宣传片,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协调同级退役军人事务、教育部门,建立面向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宣传机制,适时举办消防员招录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会,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情况,解读消防员招录政策。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可组织招录对象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
(二)组织报名(2020年9月30日前)
2020年7月20日23时至9月3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分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人员统一进行网上报名。
对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森林消防总队组织汇总初审,于2020年9月10日前向省招录办报送申报特殊专业人才名册及相关材料(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经组织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后,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办审批(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社会青年”“退役士兵”“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通道。其中,退役士兵招录对象必须选择“退役士兵”报名通道,对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通道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工作学习经历、表彰奖励情况等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书照片。
(三)资格审查(2020年10月10日前)
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实施。网上报名期间,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总队同步组织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现场复核。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2019年招录非正当原因退出的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的招录对象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可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招录办审核、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报名信息修改须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报,2020年9月2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现场复核可随网上初审同步开展,也可在考核测试前集中组织开展。通过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在线论证报告、退伍证等证件证书,对招录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服役经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复核,从源头上严把入口。通过复核的,省招录办运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书面告知招录对象正式录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正常离职惩戒措施,由招录对象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体格检查(2020年11月1日前)。各地(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要会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协调同级卫生部门指定一家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工作。要严格体检过程中的监督管控,尽可能实施封闭式体检,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与确定的体检医院要签订体检工作责任书,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体检点设立服务区,设置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为报名人员提供体检咨询和打印体检表格(纸张规格为A3,97mm×420mm)。
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2020年11月15日前)
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主要负责组织所属地区报名对象的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工作。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相关保障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未设森林消防队伍的地市,由森林消防队伍派员协调消防救援队伍具体组织实施。
(六)心理测试(2020年11月15日前)
心理测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分地区实施的方法由省招录办统一组织。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环节,不合格人员不得组织复测,坚决从源头杜绝影响队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
各地(市)要主动与心理测查小组联系(联系人:林文洁),提前做好场地保障。
(七)政治考核(2020年11月20日前)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由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组成政审小组,深入走访调查,采取调阅档案、座谈了解、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招录对象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符合直接录用条件人员,须重点核查学籍档案和立功受奖材料。对不符合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录用。严禁报名对象自行办理政审手续,入职培训后政治复审发现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面试(2020年11月20日前)
由各地(市)招录办,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面试内容及方法程序》组织实施,对招录对象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的考察内容,组织考前培训,统一评判标准。各地(市)招录办要确定考官组成,其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且须为大队级正职以上干部。面试通过的,组织拟录用人员现场逐人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字的,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考核选拔工作各环节由各地(市)招录办自行安排,但须事先告知报名对象。要建立招录纪实制度,考核全程摄影录像,现场公布成绩,考官与考生同时确认签字,所有招录档案统一留存归档备查。此次招录采取统招统分方式,全省同一类型报考对象实行统一排名,依据考生成绩排名,参照报考志愿和调剂意向确定招录队伍。各地(市)要严格把好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关口,切实提高消防员招录质量。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要牵头组织协调考核选拔工作。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负责具体实施。各地(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要认真总结前两次招录工作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同配合,部署推动任务落实。
二是要严密组织实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动招录工作有序开展。要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标准条件,保证招录质量。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管控、及时应对处置,确保招录工作平稳安全。
三是要依法从严招录。要严格执行消防员招录办法和有关选人用人规定,严守招录纪律,规范招录单位、对象、工作人员考核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招录环境,保证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做好招录考核中监督指导,凡是发现在考核测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考核测试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纪律,细化工作流程和制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自觉抵制和纠正说情、徇私舞弊等不良之风。
工作中遇到问题和不明确事项,请及时沟通协调。
联系人及电话:省应急厅陈颖儒、0591-87553859(含传真),省消防救援总队林文洁、0591-87089332,省森林消防总队林坚成、0591-88392231。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福建省招录办公室)
2.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3.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4.福建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 承诺书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14日
附件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
(福建省招录办公室)
序号 | 单 位 | 联系方式 | 序号 | 单 位 | 联系方式 |
1 | 福 州 | 0591-87089750(消防) 0591-88392400(森林) | 2 | 厦 门 | 0592-5302224(消防) 0596-6198119(森林) |
3 | 漳 州 | 0596-2175563(消防) 0596-6198119(森林) | 4 | 泉 州 | 0595-36617514(消防) 0595-68116666(森林) |
5 | 莆 田 | 0594-2750137(消防) 0595-68116666(森林) | 6 | 三 明 | 0598-7561192转8059(消防) 0598-8369152(森林) 0598-7812000(森林,泰宁) |
7 | 南 平 | 0599-8601097(消防) 0599-6181119(森林) | 8 | 龙 岩 | 0597-2968822(消防) 0597-2991900(森林) 0597-3966836(森林,上杭) |
9 | 宁 德 | 0593-2519322(消防) 0593-8988337(森林) | 10 | 平 潭 | 0591-23169023(消防) 0591-88392400(森林) |
11 | 福建省 招录办 | 0591-87553859(省应急厅) 0591-87089332(省消防救援总队) 0591-88392232(省森林消防总队) | |||
说 明 | 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
附件2
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
一、专业范围和遴选条件
申报特殊专业人才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消防员招录对象,须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短期内无法补充的专业人才,且具备消防救援方面相关专业技能(如通信、防化、航空、潜水、消防救援特种车辆维修等)和实战经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相应专业操作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取得国家、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报名对象向省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推荐。由省招录办组织资格审核、专业技能测试,公示无异议后报应急管理部。
(三)审批报名。应急管理部审批确定为特殊专业人才招录对象的,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参加后续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四)专项考核。各项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由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集中组织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附件3
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包括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消防救援队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和若干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总队下设支队、大队、中队;森林消防局下设大庆航空救援支队、昆明航空救援支队;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在北京、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分设机动大队。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确定的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的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对公示录用后非正当原因退出人员实行相应惩戒措施,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本人已认真阅读《消防员招录知情书》,知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责任务、消防员编制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志愿报名参加此次消防员招录。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福建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承诺书
本人对《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及《福建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充分阅读并理解,自愿参加福建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承诺如下:
一、本人在参加本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前,未患有影响胜任消防救援工作的身体疾病,疾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类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传染性疾病等。若因隐瞒病情病史在招录、培训过程中造成不良后果或致使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责任由本人自负,一律退出消防救援队伍。
二、本人在参加本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前,未采取任何医疗技术手段对体检参数进行干预,医疗干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服用药物、手术、使用辅助医疗器械等。若因采取上述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材料、个人简历等各项招录所需的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变更,将第一时间通知招录单位。如因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导致不良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男 性 | 1000米跑 (分、秒)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55″ | 3′50″ | 3′45″ | 3′40″ | 必考项目 |
1.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海拔21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
原地跳高 (厘米) | 45 | 47 | 50 | 53 | 55 | 57 | 60 | 63 | 65 | 67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考生双脚站立靠墙,单手伸直标记中指最高触墙点(示指高度),双脚立定垂直跳起,以单手指尖触墙,测量示指高度与跳起触墙高度之间的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起高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3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 ||||||||||||
立定跳远 (米) | 2.09 | 2.13 | 2.17 | 2.21 | 2.25 | 2.29 | 2.33 | 2.37 | 2.41 | 2.45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跳线,考生站立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脚尖不得离开地面,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助跑、垫步或连跳动作,测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任何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两次测试,记录成绩较好的1次。 3.考核以完成跳出长度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4厘米增加1分,最高15分。 |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男 性 | 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两项任选一项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引体时下颌高于杠面、身体不得借助振浪或摆动、悬垂时双肘关节伸直;脚触及地面或立柱,结束考核。 3.考核以完成次数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1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
俯卧撑 (次/2分钟) | 6 | 8 | 10 | 12 | 14 | 16 | 20 | 25 | 30 | 35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 3.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15分。 | ||||||||||||
10米×4 往返跑 (秒) | 14″0 | 13″7 | 13″5 | 13″3 | 12″9 | 12″7 | 12″5 | 12″3 | 11″9 | 10″3 | 两项任选一项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 2.在10米长的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折返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在折返线处返回跑向起跑线,到达起跑线时为完成1次往返。连续完成2次往返,记录时间。 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1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
100米跑(秒) | 16″7 | 16″4 | 16″1 | 15″8 | 15″5 | 15″2 | 14″9 | 14″6 | 14″3 | 14″0 | ||
1.分组考核。 2.在100米长直线跑道上标出起点线和终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通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3.抢跑犯规,重新组织起跑;跑出本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他人者不记录成绩。 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0.3秒增加1分,最高15分。 5.高原地区按照上述内地标准增加1秒。 | ||||||||||||
备 注 | 1.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项达不到最低分值的视为“不合格”。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体能测试。 3.高原地区消防员招录中“原地跳高、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按照内地标准执行。 4.测试项目及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 ||||||
项 目 | 测试办法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一般 | |
男 性 | 负重登六楼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手提两盘65毫米口径水带,从一楼楼梯口登至六楼楼梯口。记录时间。 | 1′15″ | 1′30″ | 1′40″ | 1′50″ |
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扣好安全绳,从原地逐级攀登架设在训练塔窗口的六米拉梯,并进入二楼平台。记录时间。 | 10″ | 15″ | 20″ | 25″ | |
黑暗环境搜寻 | 考生穿着全套消防员防护装具,从长度为20米的封闭式L型通道一侧进入,以双手双膝匍匐前进的姿势从L型通道另一侧穿出。记录时间。 | 38″ | 40″ | 42″ | 45″ | |
拖拽 | 考生佩戴消防头盔及消防安全腰带,将60公斤重的假人从起点线拖拽至距离起点线10米处的终点线(假人整体越过终点线)。记录时间。 | 12″ | 13″ | 14″ | 15″ | |
备 注 | 1.任一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2.高原地区应在海拔4000米以下集中组织适应性测试,海拔2000-3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3秒,3100-4000米,每增加100米高度标准递增4秒。 |
附件6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
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消防救援 | 森林消防 | |
本科 | 专科 |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 | ||
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560101 | √ | ||
3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60102 | √ | ||
4 | 土木工程 | 081001 | √ |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 | ||
6 | 通信工程 | 080703 | √ | √ | |
7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081301 | √ | √ | |
8 | 基础医学 | 100101K | √ | √ | |
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60702 | √ | √ | |
10 | 运动训练 | 040202K | 660302 | √ | √ |
11 | 体育教育 | 040201 | 670114K | √ | √ |
12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610203 | √ | √ | |
13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600409 | √ | ||
14 | 飞机部件修理 | 600411 | √ | ||
15 | 林学 | 090501 | √ | ||
16 | 森林保护 | 090503 | √ | ||
17 | 森林资源保护 | 510203 | √ | ||
18 |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 510208 | √ | ||
19 | 森林消防 | 680110K | √ |
抄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消防救援支队。
云霄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