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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霄县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云政办〔2020〕24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霄县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有效保障市场供给行动计划(2020-2021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云霄县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行动计划(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有效保障市场供给行动计划(2020-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9〕4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6号)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大力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漳政办〔2019〕1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努力,确保全县生猪养殖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稳定增长,生猪产业水平和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本县生猪生产与猪肉市场需求总体平衡。年度目标为:2020年底,全县生猪存栏14万头,年出栏24万头,实现猪肉基本自给;2021年底,全县生猪存栏15万头,年出栏26万头,猪肉自给平衡有效巩固。生猪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提升生猪产业核心产能。根据环境容量和种养平衡要求,科学调整生猪养殖规模和布局,以发展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为重点,稳定生猪生产能力。加强引导、扶持种猪场的发展,保障后备母猪及仔猪供给。推广“专业化种猪场+专业化育肥猪场”“两点式”养殖模式,鼓励大中型养殖场建设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开展常态化监测,提升非洲猪瘟及早发现、精准处理、精细化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保障生猪养殖生物安全。各乡镇(开发区)应对辖区内存栏2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小型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逐步规范,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实行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养猪场生物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厂)要有严格可控的消毒设施。加快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鼓励以乡镇(开发区)为单位设立清洗消毒站,规模化养猪场、屠宰厂(点)要配套完善清洗消毒设施,降低车辆带毒传播疫情的风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色美化”要求,综合运用自动环境控制系统、自动喂料、自动清粪、智能监管等先进设施装备,推广负压通风系统和综合减臭技术,选择节水、节料、节能生产工艺,鼓励采用楼房多层立体现代化养殖、单层集约养殖等模式,在全县打造更多的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鼓励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收购、代管等方式,整合提升中小规模养殖场。加快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升级改造,鼓励迁(改)建年屠宰加工能力20万头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支持屠宰加工企业建设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监督管理。进一步制定完善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取缔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交易市场,建立从生猪养殖场到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的严格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屠宰企业驻厂官方兽医制度和非洲猪瘟自检制度。配齐驻厂官方兽医,保障工作条件。驻厂官方兽医要严格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分批屠宰,并按批开展混合血样非洲猪瘟检测,或对活猪进行“头头采样、分批检测”,实现检测全覆盖。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屠宰企业一律停产整顿。2020年底前,生猪屠宰厂(点)必须建成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2020年底前,生猪屠宰厂(点)要配套建设多位点的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切实加强生猪产业政策扶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落实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贷款贴息省级以上补助政策。加大生猪生产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扩展抵押担保物范围。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困难的生猪养殖场、屠宰加工、饲料加工企业等,金融机构不得停贷、限贷。探索将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生猪活体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将能繁母猪保额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增加至800元,推动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县财政保费配套补助资金要按政策要求足额及时落实到位。支持生猪养殖场或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建设服务性的生猪运输、消毒服务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规范建设的生猪运输洗消中心,按上级文件规定给予补助。要将生猪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障新(扩)建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种公猪存栏100头以上、育肥猪存栏50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用地。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在坚持生态优先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林下规模养殖,允许在非生态公益林地内建设畜牧业养殖设施并优先保障使用林地定额,探索林牧结合生态循环利用模式。对需要升级改造的生猪养殖场,允许在原场地范围内进行重建或改建。对大型生猪屠宰企业、猪肉冷链仓储企业、大型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在用地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银保监管组、人行云霄中心支行、人保财险云霄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主体的防控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发生。强化监测排查,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强化重点养猪场生物安全隔离带建设,严防散养户违规饲养,提高生物安全保护水平。强化餐厨剩余物监管,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入养殖环节。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管理,强化联合执法,落实生猪及其产品准调管理制度和“点对点、批批检”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走私生猪产品、贩卖病死猪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堵死外来疫源。(责任单位: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七)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健全猪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要配套建设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系统,并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并网,推广生猪饲养手机APP全程信息监管,实现即时化监管。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安装在线可视化智能监控设施设备,县级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及主要农贸市场的生猪产品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信息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八)扎实推进生猪产业绿色发展。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养殖猪场,巩固提升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开展兽用抗生素使用减量化行动。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高效利用,力争做到零排放,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且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不宜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站,云霄生态环境局)

(九)有效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加强畜牧兽医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机构队伍。配齐配强县、乡两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落实畜牧兽医卫生津贴补助政策,确保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正常运转,保障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屠宰检疫申报点等基础设施建设。要采取返聘退休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防控力量,满足当前畜牧业发展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社局)

(十)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各乡镇(开发区)生猪养殖年存栏、出栏目标数以本次下达的生猪年存栏、出栏目标数为准(详见附件)。建立健全冻猪肉储备制度,要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化和供求状况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冻猪肉储备收储,保持必要市场调控能力。要及时调整、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充分利用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适时启动平价商店销售机制。统筹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疫病防控、生猪调运等工作。积极引导发展优质草食动物、家禽业和水产业,增加肉蛋奶供给,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当前生猪生产和供应面临严峻形势,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法制保障和政策宣传,坚决贯彻落实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促进生猪生产,增加生猪产能,做好产销对接、冻肉储备,保障市场供给。

(二)强化协调配合。我县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县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云霄生态环境局,人保财险云霄分公司,各乡镇(开发区)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市场供给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在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工作协调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方案,形成部门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对新建、新增、改扩建生猪养殖场用地、环评以及有关项目申报等,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简化程序、加快审批,尽快促成新增产能投产达产。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各乡镇(开发区)对初步排查认定新增、新建、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具体养殖场名单于2020年9月1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云霄生态环境局备案。对保留生猪规模养殖场环保备案(或环评)、农业设施用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法定证照要进一步梳理,不齐全的,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生态、高效、集约型养殖技术和疫病防控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建立生猪产品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疫病净化、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国际、国内技术交流合作,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四)强化督促考核。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全县工作动态。由县工信局牵头,将《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菜篮子”县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纳入年终对各乡镇(开发区)的绩效考评,对及时高效完成生猪生产保障任务的,在上级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优先支持,并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要给予通报、约谈和问责。

 

附件:云霄县2020—2021年下达各乡镇(开发区)生猪养殖

存、出栏目标任务数汇总表

 

 

 

 

 

 

 

 

 

 

 

 


附件

 

云霄县2020-2021年下达各乡镇(开发区)

生猪养殖存、出栏目标任务数汇总表

 

乡镇

养猪场环评备案数

(万头)

2020年末生猪存栏

目标任务数(万头)

2020年生猪出栏

目标任务数(万头)

2021年末生猪存栏

目标任务数(万头)

2021年生猪出栏

目标任务数(头)

备注

莆美镇

0.52

0.4

0.7

0.4

0.7

 

东厦镇

1.53

0.9

1.5

0.9

1.7

 

火田镇

5.17

2.9

4.9

3.0

5.2

 

陈岱镇

4.17

2.4

4.1

2.5

4.4

 

列屿镇

3.83

2.0

3.3

2.3

4.0

 

下河乡

2.23

1.7

2.9

1.8

3.0

 

马铺乡

1.13

0.7

1.2

0.8

1.2

 

和平乡

3.66

2.0

3.5

2.1

3.8

 

开发区

1.71

1.0

1.9

1.2

2.0

 

合计

23.95

14.0

24.0

15.0

26.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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