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云霄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已经省财政厅《关于漳州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审核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漳州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漳财预〔2020〕20号)审核批准,现将安排方案批复下达给你们。请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闽财预〔2020〕19号)等规定和各单位确认的资金安排方案,做好如下工作:1.7月底前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2.要求具体执行单位于9月底前全部拨付,形成实物工作量。3.组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
附件二: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漳州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云霄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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