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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经济开发区及列屿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列屿镇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为解决云霄经济开发区部分村庄及列屿镇部分村庄未进行污水处理整治问题。根据2020年云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3号文件和云发改审〔2019〕1号,拟选址于云霄县涉列屿镇所辖的相关村庄,现拟核准云霄经济开发区及列屿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列屿镇区),该建设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云霄经济开发区及列屿镇部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列屿镇区);

建设单位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云霄县涉列屿镇所辖的相关村庄;

拟规划用地面积:约2518.03平方米;

拟规建设用地面积:约1881.75平方米;

用地规划性质:排水设施用地(U21);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管道共5153.04km,同时建设1座污水设施;

以上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援引《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规定,现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地点:侨兴路38号。邮编:363300。网址:http://www.yunxiao.gov.cn/。联系电话:0596-8505335,联系人:吴锦辉。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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