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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2020年创建福建省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0〕14号

各乡镇(开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局属各相关站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五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27号)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019-2022年)项目库的通知》(漳农明电〔2019〕10号)的要求,从2019年起至2022年,我县将围绕培育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组织实施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为推进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创建质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研究,特制定《云霄县2020年创建福建省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6日

云霄县2020年创建福建省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创建指标,围绕培育茶叶、蔬菜、水果、畜禽、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到2022年,全县创建23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含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其中水果5个、茶叶3个、蔬菜5个、畜禽6个、食用菌4个;2020年创建6个(水果1个、蔬菜2个、畜禽2个、食用菌1个,含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1个)。

二、创建主体

选择规模较大、设施较优、技术先进、基础条件好、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基地开展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

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支持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相对连片规模100亩以上果树、蔬菜基地和300亩以上的茶叶基地开展创建。优先支持参与2016—2019年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基地,优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基地,优先支持有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的基地,优先扶持示范推广不用化学农药技术的茶叶标准化示范基地。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必须在当地政府规定的非禁养区,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规模大、设施优、基础好,环评、用地规范,有养殖备案和动物防疫许可证,具体如下: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奶牛存栏500头以上,蛋鸡存栏5万只以上,蛋鸭存栏5万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肉鸡年出栏20万只以上,肉鸭年出栏5万只以上,鹅年出栏5万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蜂300群以上。

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年产50万袋或栽培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基础上,基地产品50%以上出口或企业年出口额在10万美元以上的参与创建。

三、创建内容

(一)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基地

1.生产标准化。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基地内全面推行按标生产。普及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微喷灌、滴灌、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功能性农膜、草生栽培、前埂后沟等绿色生态栽培技术(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增加),减少农药使用。

2.资源高效化。在基地内开展测土配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服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工作,实现投入品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3.质量可控化。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严格记录各类农事活动特别是农药使用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上传生产记录,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1.生产高效。设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2.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圈舍清洁、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3.产品安全。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4.管理先进。采用先进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三)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

1.生产标准化。发展优势特色品种,推广防虫网、杀虫灯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完善生产设施、产品预冷、采后商品化处理等设施及设备条件;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推行按标生产。

2.处理商品化。大力发展食用菌产品分等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和贮运保鲜。食用菌标准化示范基地的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

3.销售品牌化。加强基地自有品牌建设,开展品牌化销售,通过品牌扩大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

4.质量可控化。建立投入品管理、生产记录档案等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控;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完整上传真实的追溯信息,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

(四)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

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支持出口基地企业开展以下工作:

1.强化质量管理。加大检测力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开展目标市场认可的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如开展国际通行的GAP、GMP、HACCP、ISO22000等认证。

2.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积极参加境外农产品展示、推介活动,加强企业自有品牌建设,加大境外商标注册力度,培育出口农产品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营销中心,提高我省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条件:项目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为单位申报,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已入驻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生产记录及时、真实、完整上传平台,实现产品赋码准出。

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申请,按照附件有关格式进行编报,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及其他必要的附件(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属证明、项目现状图、设备购置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补助的创建内容包括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采后商品化处理等设备购置、“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产品检测、标牌制作等。

项目申报时限:2020年3月6日至31日。

项目审核批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项目评审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定,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补助方案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树牌亮相,10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并完成相关内业资料整理及财务记账。到期无法完成建设任务的,将取消项目补助资格。

项目验收拨付: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好项目建设内业材料(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有关正式发票金额是必须超过20万元且符合创建内容、在补助范围内的开支),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收到项目单位书面验收申请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组不少于3人;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发文确认,于15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谋划,科学部署安排。要明确职责分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负责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农业经济站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抓好相关行业创建工作。

(二)落实创建主体。各相关站所应组织开展农产品标准化基地摸底调查,建立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库,并报送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确保创建成效和到2022年全县创建23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加大政策扶持。项目验收合格后,县级对每个示范基地给予20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采后商品化处理等设备购置、“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三品一标”质量认证、产品检测、标牌制作等创建内容的有关支出,以强优势、补短板、抓提高为重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设施农业等项目实施中,优先扶持规模化生产主体率先开展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

(四)有效推动工作。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站所应组织制定标准化生产规程明白纸、口袋书,举办田间学校,开展技术示范观摩,推动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地。强化技术指导,县级要采取驻点包村、分片负责、挂钩帮扶等办法,组织专家和农技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推广成熟、高效、安全的种植(养殖)技术和质量管控等知识。每个创建基地都要有一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挂点。强化督导检查,将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与全省农业系统延伸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处、出成效。强化示范推广,各乡镇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创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跟进项目进展,收集整理各地开展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的经验做法、技术成果、创建成效,每季度末向县局质监站及相应的站所报送创建情况。

    附件

2020年福建省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主体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主体属性

(相应栏打钩)

 £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其他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主体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乡(镇)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预计成效(限300字)

 

项目实施单位及

负责人签署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申报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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