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预指(2018)19号)文,下达我县4240.3万元。经研究,将4240.3万元安排用于:(1)交通局1000万元(和田路建设);(2)陈岱镇竹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652万元;(3)新农合财政专户1000万元(县级财力配套资金);(4)市财政局1588.3万元(债券贴息)。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云霄县财政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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