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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云霄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云农财〔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4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补贴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列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工作,对补贴政策的执行、相关补贴发放制度等逐一对照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云霄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闽财农〔2016〕63号)和《关于转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6〕15号)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

三、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经综合测算,我县2019年补贴标准为60.9元/亩。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于6月30日前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实施步骤进度如下:

1、村级登记:2019年5月5日前完成登记、核实、汇总并上报所在乡镇。根据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和审计部门要求,补助数据信息应包括补助对象姓名、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等有效信息,要做到不重不漏,准确对应。

2、乡镇审核、录入、公示。2019年5月6—20日完成对登记表审核、录入,由乡镇(开发区)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拍照存档。公示完成后应将农民补贴网数据系统、发放明细表、汇总表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3、补贴发放。2019年5月21—31日。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审核后,联文下达补贴资金,各乡镇(开发区)通过银行发放专户“一折通”将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并把发放有关数据上报扶贫在线监管系统。

特此通知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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