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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教〔2019〕20号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漳教安委〔2019〕1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学校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行动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立足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肃通报和追责问责,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做到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最大限度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确保2019年不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9年底。

四、工作任务

在全县教育系统全面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紧盯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实训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范校园及周边治安、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校舍建筑、在建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用电线路、校园安全防范、反恐以及食品、消防、网络等方面安全,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各校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教职员工。

1.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置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三防”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实验室、食堂、校舍建筑、在建工程、危险化学品、消防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与管理能力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地及有关部门日常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值班值守情况。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校要深入排查学校领域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坚持学校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学校安全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教育局将对各校进行督查检查。

1.严格监管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无证无照办学行为,关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及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整改措施等情况。

2.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自查、督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零”落实情况;强化源头管控情况;应急处置演练、值班值守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无证园和寄托机构清理整顿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安全股具体组织、协调,各校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校要根据本单位学校安全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要求,明确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单位要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和引导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四)创新工作方式。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基础差的学校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工作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学校少检查多提醒。要严格规范工作方式方法,又要公布一批 “黑名单”校(园)。要加强指导服务,通过调研指导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五)强化执法问责。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学校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学校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学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学校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倒逼全县各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学校安全事故的学校领导和负责人,要及时通报并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六)加强情况报送。各校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学校安全考核内容。各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请于2月3日前报安全股,并分别于7月1日、12月15日前将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安全股,邮箱:yxjyabb@163.com。

                  云霄县教育局

                  2019年2月1日


云教〔2019〕20号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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