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社指[2017]118号及漳财(社)指[2017]8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提前下达的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650万元,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科目上。
请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5]69号)、《关于印发漳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通知》(漳人社[2015]445号)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我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市级将适时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加以运用。
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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