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农产品监管中心、局属有关站所:
2018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各地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农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和多发时期。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农业局(漳农函〔2017〕101号)、县食安办有关“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增强政治敏感性,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实施全程监管。要主动加强与市场管理、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全力抓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
二、强化专项整治,深入排查问题隐患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单位和品种,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巡查检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禁限用农药整治,要强化农药残留监测,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瘦肉精”整治,要严厉打击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兽药抗菌药整治,要加大经营使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特别加大鸡蛋抗菌药超标的专项整治力度。生猪屠宰整治,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督促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屠宰操作规程,严格做好屠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监督抽查,认真实施检打联动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将今年各级农业部门例行监测、监督检查、部门通报、投诉举报存在问题的,以及“两节”期间风险隐患高、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基地列入监督抽查范围,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承担任务的检测单位和执法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抽查工作客观、真实、科学。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踪溯源,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下可乘之机。
四、强化应急处置,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急能力。“两节”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强化“两节”值守,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对防范和应急准备。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举报,不得推诿和拖延。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将各种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五、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生产消费
“两节”期间,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培训,采取治理整顿和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指导检查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保障“两节”期间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3月6日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农产品监管站,联系电话:8538062、8532221,传真:0596-8538531,邮箱:lyf162@126.com、gzml161@163.com。
云霄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