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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政〔2012〕11号

云政〔2012〕11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下一步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成效,现就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招商方向
    1.突出光电主导产业。以大型应用(照明、显示、背光等)、封装、材料、制备、面板(触控屏、液晶面板、LCD等)项目为重点,加快散热器件、恒流驱动、五金模具等配套项目引办,完善产业链配套。
    2.突出精细化工产业。重点引进塑料加工、橡胶加工、聚氨酯深加工、改性塑料、高性能材料、电子化学品、专用精细化学品、有机原料与中间体、纤维及制品、其他轻纺加工等石化中下游精细化工项目。
    3.突出食品和海洋生物产业。着力引进大型的食品、海洋生物深加工、生物制药项目。
    4.突出特色旅游产业。以古漳州府重建、溪口古民居、童玩节主题公园、佳洲岛农业观光、红树林生态旅游、长垅水乡渔村风情小镇、山前一级渔港旅游区、金汤湾海水温泉度假区等旅游项目为招商重点,打造云霄通江达海黄金旅游线;加快金汤湾海水温泉、云顶温泉深度开发项目引进,推动陈岱、火田温泉旅游小镇项目招商,打造云霄温泉旅游品牌,形成温泉旅游产业聚集区;加快乌山景区项目引进开发。
    5.突出大型商贸物流产业。着力引办有实力、有品牌、有经验的商贸和物流企业进驻云霄。
    二、把好引进关口
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业、知名民营企业,重点引进大投入、大产出、投建快、投产快、单位土地面积贡献大的项目。
    1.用地规模。原则上光电项目用地不高于50亩,最高不超过100亩;化工项目不高于100亩,最高不超过200亩;其他工业项目不高于80亩,最高不超过150亩。重大项目个案处理。
    2.土地价格。土地出让金原则上云陵工业开发区每亩不低于9万元,其他工业集中区每亩不低于8万元,首期到资每亩不少于5万元。
    3.投资强度。原则上光电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150万元,化工项目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50万元,其他工业项目每亩不低于180万元。
    4.建设规模。原则上一般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5,化工等特殊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
    5.建设期限。(1)项目投资规模低于5000万元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净地提交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为10个月。(2)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1亿元(不含1亿元)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净地提交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为18个月。(3)项目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投资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净地提交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期限为24个月。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0亿元)经县政府同意后可按实际情况分期进行建设。
    6.税收贡献。原则上企业投产1年后,百元产值含税不低于2元。
    三、加大外资引进
原则上每个乡镇(开发区)注册合同外资项目1个以上,全年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
    四、加强组织领导
    1.招商局要切实抓好全县招商工作的规划、指导、服务、落实、考核工作,重点把好项目审核。
    2.乡镇(开发区)党委书记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每年必须落实引进1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
    3.提高后招商服务水平,原则上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挂钩领导,实行全程保姆式服务,用良好的后招商服务推动以商引商。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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