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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云政综规〔202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山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就云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2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4.3610万元/亩、Ⅱ级区片4.0890万元/亩,具体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见附件2。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山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五、本通知自2026年9月16日起施行,《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云政综规〔2023〕11号)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有效期三年,由云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附件:1.云霄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云霄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云霄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档次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综合

地价标准(元/亩)

备注

Ⅰ

云陵镇享堂村、下坂村;莆美镇;火田镇郭浦村;下河乡新坡村、世坂村、上窖村;常山办事处益宝山村、树洞村、三东村、下径村、狮山村、上坑村、大埔村、马山村、常山管区、梧园管区、溪墘管区、大水堀管区、双山管区、吉仔管区、海峰管区、新寮管区、下云管区。

43610

 

Ⅱ

云陵镇下城村;东厦镇;火田镇郭浦村以外火田镇各行政村;陈岱镇;列屿镇;下河乡新坡村、世坂村、上窖村以外下河乡各行政村;马铺乡;和平乡;常山办事处白竹村、观阳村、埔径村、坪岭村、东升管区、柘林管区。

40890

 

附件2

云霄县地类调节系数表

区域

地类名称

云霄县调节系数

备注

云霄县(不含常山办事常山管区、梧园管区、溪墘管区、大水堀管区、双山管区、吉仔管区、海峰管区、新寮管区、下云管区、白竹村、观阳村、埔径村、坪岭村、东升管区、柘林管区)

耕地

1.0

永久基本农田系数为1.0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0.4

 

建设用地

0.36

 

未利用地

0.24

 

常山办事处常山管区、梧园管区、溪墘管区、大水堀管区、双山管区、吉仔管区、海峰管区、新寮管区、下云管区、白竹村、观阳村、埔径村、坪岭村、东升管区、柘林管区

耕地

1.0

永久基本农田系数为1.0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1.0

 

建设用地

1.0

 

未利用地

0.2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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