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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瑞和院项目S1-1#楼建筑功能由商业调整为酒店的批复

云政综〔2026〕118号

城投集团:

你单位《福建云霄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瑞和院项目S1-1#楼建筑功能由商业调整为酒店的请示》(云城投综〔2026〕18号)收悉。经2026年8月25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提交的《福建云霄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瑞和院项目S1-1#楼建筑功能由商业调整的请示》。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投集团的请示意见,同意云瑞和院项目S1-1#楼建筑功能在建筑方案申请变更阶段由“商业”调整为“酒店”进行审批。

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要提前介入指导设计变更及报批工作,并办理建筑方案调整、施工图重大变更审查等相关手续。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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