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25〕11号)、《漳州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规范使用客货邮融合发展奖励资金的纪要>》(〔2025〕1号)、《云霄县交通运输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霄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云交综〔2024〕71号)、《云霄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资金补贴方案》(云交综〔2026〕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部门实际情况,现就云霄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融合线路运营补贴如下:
(一)2025年10-12月,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云霄分公司运营11条融合线路,合计补贴:
7*2000*1+1*1000*1+2*2000*3+1*1000*3=30000元
(二)2026年1-6月,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云霄分公司运营15条融合线路,合计补贴:
10*2000*6+4*1000*6+1*1000*3=147000元
二、融合车辆补贴如下:
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云霄分公司融合车辆6部,车辆补贴含车辆保险费、卫星定位设备安装费、车辆改装费、车辆上牌费,2025年合计补贴:101847.52元
三、客货邮站点考核补贴如下:
考评规则:全县客货邮融合站点共计96个,按照县邮政公司《客货邮站点考核规定》,结合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监管评价平台通报的每月实际考评得分,如能达到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每点每月运营补助150元;每月正常运营且达到省平均分以上的,每点每月奖励100元。
在上述基础上:①设备每出现一次离线,关机情况,单次考核站点负责人扣款5元,当日多次离线按次数叠加处罚;②出库仪超过2天未做出出入库操作,单次考核站点负责人扣款5元;连续多日无数据按多次违规叠加。(详见附件4:《中国邮政云霄分公司关于印发<客货邮站点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邮分〔2026〕58号))。
(一)2025年1-12月考评后需补贴282415元。(详见附件5考评表)
(二)2026年1-6月考评后需补贴143345元。(详见附件6考评表)
四、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创建奖励补贴如下:
(一)47家站点建设较规范,条件较成熟,便民设施和相关材料较完整,运营情况良好,建议评为第一档,一次性予以奖励1000元。
(二)30家站点虽也有独立创建,但运营人员文化不高、业务不精,需邮政工作人员协助运营,需要进一步提升,建议评为第二档,一次性予以奖励700元。
(三)19家站点由于村民积极性不高,将站点设置在村部中,虽也能完成站点指标,但考虑到目前尚未独立创建,建议评为第三档,不予发放奖励。
合计补贴:47*1000+30*7000=68000元
五、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监控设备运营补贴如下:
2026年1-12月,全县96个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每个站点每月月租费34.5元,合计补贴:96*34.5*12=39744元
六、乡邮员培训从业资格证培训补贴如下:
现有4名乡邮员参加农客驾驶员资格培训,每人补贴800元,合计补贴:4*800=3200元
七、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宣传费用补贴如下:
(一)新增设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白石村、东崎村、新园村、下河村、内洞村等制度牌、货架、店招LOGO等,共计8018元。
(二)农村客货邮融公交车车身标志及车身贴,共计575元。
(三)更换全县农村客货邮融站点制度牌,共计5175元。
(四)更换东厦客货邮融站点店招LOGO等,共计1732.5元。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此公示期为5天。如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云霄县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纪检组联系电话:0596-8589226 联系人:方涵煊
业务咨询电话: 13960034377 联系人:汤伟尧(货运股)
业务咨询电话: 13859225131 联系人:郑权锋(客运股)
附件:
1.2025年10-12月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客货邮融合线路补助明细表

2.2026年1-6月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客货邮融合线路补助明细表

3.2025年长运集团云霄分公司客货邮融合车辆补贴明细表

4.《中国邮政云霄分公司关于印发<客货邮站点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邮分〔2026〕58号)
9.云霄县乡邮员客货邮从业资格证培训补贴清单明细表

10.云霄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宣传费用(客货邮广告业务结算清单)明细表

云霄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