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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政〔2026〕13号和平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云和政〔2026〕13号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泉州晋江“7・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消安委部署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和平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

 

 

 

 

和平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泉州晋江“7・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压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和平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泉州晋江“7・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六类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安全问题、“三项”全链条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风险隐患,构建源头管控、精准治理、常态长效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底线。

二、整治重点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以下五项整治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聚焦纺织、服装、制鞋、玩具、食品、木材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指生产厂房或仓库具有丙类火灾危险性,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作业人数超过50人,人均建筑面积小于20m2的生产制造类企业或具有分拣、加工、包装作业功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九个严查”要求:一要严查“三合一”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等问题。二要严查消防设施器材,重点整治消火栓、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等系统应设未设、未保持完好,灭火器缺失过期、防火门无法闭合、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损坏等问题。三要严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重点整治通道堆放货物杂物、安全出口上锁封堵、消防车道占用、防盗窗全封闭阻碍逃生救援等问题。四要严查日常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分层分块转租、多家企业混业经营消防安全责任不清、防火巡查制度空白、隐患台账未闭环、值班人员脱岗、厂区仓储违规混存等问题。五要严查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车辆及电池违规在楼道车间内停放充电,未规范设置室外停放充电场所,充电线路私拉乱接等。六要严查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无现场监护、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等问题。七要严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重点整治企业员工未开展消防培训、无应急预案、未组织针对性演练、员工不懂初期火灾处置与自救逃生技能等问题。八要严查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重点整治外墙保温、室内隔断、吊顶违规使用泡沫、聚氨酯等可燃板材,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等问题。九要严查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

2.紧盯六类重点领域。要紧盯危化品企业等“大单位”,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值班值守制度悬空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问题。紧盯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等“旧区域”,重点整治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医疗、养老、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整治弱势群体逃生演练流于形式、防盗网未预留逃生窗、值班人员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商住混合体、“厂中厂”“园中园”等“多业态建筑”,重点整治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

3.紧盯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要结合本地火灾特点和产业结构特点,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如“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广告牌遮挡逃生窗、违规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等突出火灾风险,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乡直有关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协调督办,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4.紧盯“三项”全链条整治。首先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常态化治理。其次在“两个整治”方面,要压实建筑管理责任,加强电源火源、动火审批等重点环节管控,严厉打击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不审批动火、无证假证动火等违法行为。另外在“生命通道”方面,狠抓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锁闭安全出口、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强制拆除。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要厘清职责、明确牵头部门。

5.紧盯网售消防产品质量和灭火器维修治理。要配合县有关部门健全固化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部门协同、全链条管控的监管机制,从严抓好网售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并完善网售消防产品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督执法质效,优化行刑衔接,形成整治合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产品知识科普宣传。聚焦高风险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维修后的灭火器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更换不合格产品,确保灭火器功能完好有效。

三、实施步骤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乡直有关部门与各村(社区)要组建联合检查组,对照五项整治重点开展全领域排查。要详细记录单位信息、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时限,逐企逐户登记造册,建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四个清单”(附件1)。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般性隐患当场清零,复杂隐患全部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二)攻坚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分级分类、从严整治、闭环销号,按隐患风险等级精准施策。

1.一般隐患当场改。对轻微、可立即整改的隐患,现场指出、现场整改、现场复核、当场销号,杜绝“小问题”拖成“大隐患”。

2.较大隐患限期改。对风险程度较高、整改需要一定周期和投入的较大隐患,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防控预案,纳入重点台账管理,专人跟踪督办,按期完成整改后方予以销号。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临时管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重大隐患停产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局部查封等刚性措施,全面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划定管控区域,落实值守防范,严禁“带病运行”。

4.拒不整改坚决关。对逾期拒不落实整改、整改敷衍走过场、屡改屡犯隐患反弹的,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进行关停取缔,杜绝“以罚代管”,情节严重的,要强化行刑衔接、移送司法追责。

(三)巩固复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乡直有关部门与各村(社区)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抽查、暗访检查、“回头看”复查,重点核查各单位排查全覆盖落实情况、隐患整改闭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全面梳理整治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存在短板,汇总整治数据、台账资料,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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