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直、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严格施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规范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现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对《云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进行调整细化,形成《云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云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年版)
云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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