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山办事处:
根据《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6〕1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文件精神,我县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对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半学年的按3000元补助,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各乡镇(办事处)以2025年摸底学生名单为基础,逐一开展学生身份核实比对,做到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应补尽补,由脱贫家庭中正在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提供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全县共有张*玲等207名学生符合2025-2026学年云霄县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经公示后,确认为2025-2026学年云霄县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及发放
经公示,本次共需补助脱贫家庭在校学生207人,合计补助资金为61.95万元,其中使用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结余2.1万元、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59.85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将直接发放到户。各乡镇(办事处)应于2026年7月20日前将《云霄县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附件2)电子档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确保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并录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附件:1.云霄县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明细表
2.云霄县2025-2026学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