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现组织申报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库,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库管理,在奖补项目选择上,遵循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从有利于项目启动,有利于遏制产生新的乡村债务出发,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级公益事业,让农民群众看见实实在在的效果。每个乡镇严格按50%村数(含农场社区)申报入库,并根据当年度项目完成绩效情况,适度调整下一年度项目村数。
二、明确扶持重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行政村所辖地域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村容村貌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坑塘沟渠、农田水利、饮用水、公共卫生等方面设施和农村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小型公益事业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大拆大建,“面子工程”、盲目造景,“门墙亭廊栏”“雕像、塑像、景观带”建设等。
三、申报时间要求。各乡镇(开发区)要抓紧组织各村申报入库,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根据各乡镇(开发区)项目库计划下达批复,逾期视为放弃当年度项目申报。
云霄县财政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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