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常山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组织摸底调查,决定下达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补助资金276万元,用于支持重点帮扶对象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支持重点帮扶对象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庭院经济、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精神和各乡镇(办事处)摸底情况,将补助资金276万元下达各乡镇(办事处)。(详见附件1)。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尽快发放补助资金。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通过“一卡通”于5月31日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加强数据报送。各乡镇(办事处)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云霄县2026年重点帮扶对象发展生产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附件2)电子档及纸质盖章件报送云霄县农业农村局,确保重点对象产业就业帮扶补助资金按时发放并录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办事处)针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归档整理,确保专款专用。资金监管码的标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监管码:CZJG001001001)。
附件:1.云霄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帮扶对象发展生产一览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