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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华龙科技文化园二期专家村建设项目增加计容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有关事项的批复

云政综〔2026〕34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华龙科技文化园二期专家村建设项目增加计容面积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6〕12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6年3月12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华龙科技文化园二期专家村”项目超容积率部分的建筑面积97.58平方米,补交土地出让金36.188万元。

二、漳州核电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增加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期限与闽(2023)云霄县不动产权第0000876号记载时间一致。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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