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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北村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批复

云政综〔2026〕21号

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镇《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确定莆北村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的请示》(云莆政〔2025〕30号)收悉。经县政府2025年12月30日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地块一(350622-11-CB-36)建设用地面积1665.69平方米,作为莆北村委会办公用房使用,具体用地范围以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同意地块二(350622-11-CB-37)建设用地面积1660.7平方米,作为莆北村文化活动室使用,具体用地范围以批准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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