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林业局:
你局《云霄县林业局关于云霄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占用云霄县一般湿地的请示》(云林〔2026〕2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漳政办发〔2023〕2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霄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占用云霄县一般湿地面积0.0395公顷,其中燕仔岭公园建设项目占用国土三调2024年湿地库中湿地面积0.0335公顷,湿地类型为河流水面;城市小广场建设项目占用国土三调2024年湿地库中湿地面积 0.0060公顷,湿地类型为坑塘水面。
二、云霄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占用一般湿地面积0.0395公顷,应落实湿地总量管控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减少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后应及时落实湿地生态修复措施,并向行业湿地管理部门报告。
三、你局要加强湿地资源管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湿地资源行为。
四、建设项目涉及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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