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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港安置房项目1幢1-5层商业、21-22幢2-3层商业、23-24幢1-5层商业资产处置的批复

云政综〔2026〕5号

福建云霄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福建云霄城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港安置房项目1幢1-5层商业、21-22幢2-3层商业、23-24幢1-5层商业资产处置的请示》(云城投综〔2026〕1号)收悉。经云霄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你司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原则同意下港安置房项目1幢1-5层商业、21-22幢2-3层商业、23-24幢1-5层等三宗商业资产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作为起拍价,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二、同意由县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提供公告公示挂网、场地等交易流程的技术支持。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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