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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的通知

云农财〔2025〕32号

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管护工作,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改变“重建轻管”的现状,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建成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实现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补充完善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农〔2021〕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综〔2019〕12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19〕816号),在完成农田建设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有关规定,对结余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建后管护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支出,经研究:

(一)根据《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5〕22号)、《云霄县财政局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5号)按不高于单个项目财政投入资金的1%据实列支管护资金,可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再投入、建后管护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支付。

(二)经研究,本次下达云霄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费30.3万元(详见:附件1),资金来源从2025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列支。

附件1:云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度建后管护费明细表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云霄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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