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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云霄县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农〔2025〕37号

各乡镇(开发区)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收回并调整下达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云霄县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云霄县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生猪良种改良,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收回并调整下达中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全县范围内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给予补助。重点支持中小养殖场(户),对已自有种公猪站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猪场)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生猪养殖场(户)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工作。项目实施时间从2025年1月算起。

二、补贴数量及标准

(一)绩效目标。2025年全县生猪良种补贴绩效目标是改良0.1万头能繁母猪(共计补助8万元)。

二)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20元,也可按胎次补助,每胎补助40元,原则上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标准80元。2025年一个年度时间无法完成下达的项目指标任务,2026年新年度内继续实施直至任务完成为止,同一头能繁母猪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补贴品种及要求

项目补贴品种为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可以全国选择。供精单位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有精液经营资质。

四、补贴程序

(一)确定任务单位。依据辖区内生猪养殖场(户)购买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意愿,确定良种补贴项目承担的生猪养殖场(户),直至项目承担任务完成为止。

(二)调度任务进展。承担改良任务的生猪养殖场(户)填报生猪良种补贴配种登记表(详见附件),提供精液购买凭证、发票、种猪配种繁殖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以便项目验收查验。项目验收材料以上述材料为准。

三)资金拨付方式。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规〔2023〕26号)规定。根据核定生猪养殖场(户)使用购买精液配种情况结算拨付补贴资金,也可以根据核定的配种情况向供精单位结算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进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方式。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推进生猪产能恢复和稳产保供的高度,充分认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努力完成全年良种改良目标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为确保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必须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保证良种补贴项目组织好、实施好。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养殖场(户)技术指导,指导生猪养殖场(户)做好猪精液购买、配种记录,建立健全配种等相关信息记录档案,做好生猪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和项目总结。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培训,规范填写相关表格,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切实提高项目运行和管理水平;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补贴精液使用情况,查阅配种记录。

(四)公开公正,严格监督。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县政府网公示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受益养殖场(户)享受补贴能繁母猪数量、财政补贴金额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设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96—8532221。 

附件:云霄县生猪良种补贴配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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