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云霄县车圩供销社 | 国有 | 云霄县下河乡车圩村农贸市场175号 | 350622002011GB00006W00000000 | 宗地面积:2375.34 | 零售商业用地 | 东:北段自墙邻空地、中段自墙邻巷、南段与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墙; 南:西段自墙邻巷、中段与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墙、东段自墙邻巷; 西:自墙邻农贸市场; 北:自墙邻巷。 |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