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8月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云霄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方式:0596-8588835。
| 序号 | 权利人 |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四邻界址 |
| 1 | 朱加 (已故) | 宅基地使用权 | 云霄县东厦镇东厦村宣尾1-1号 | 350622007001JC00035F00010001 | 宗地面积:104.77; 建筑总面积:230.64 | 农村宅基地 | 东:与朱国再宅基地共墙; 西:自墙邻巷至方江汉、吴庆祥住宅;南:自墙邻埕地、巷至洲渡村地界; 北:自墙邻空地。 |
注:根据《律师见证书》,该不动产由朱德群继承取得。
公告单位: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