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云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云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本事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一、事项名称
云霄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
二、事项背景和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我县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
云霄县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9月8日施行,至2026年9月7日满三年。经综合测算论证,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予以重新公布。区片划分范围、地类调节系数均保持不变,现行标准经三年实践验证,能够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次重新公布旨在保持征地补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该事项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其他相关意见。
3、主要方式:公众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填写问卷调查表、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表达对本事项的态度及相关意见。
4、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云霄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 云霄县莆美镇宝洋社区侨兴路39号,联系人:蔡如林,电话:0596-8588892,电子邮箱:13605098873@126.com。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