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2号)
2.补助对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采取物化补助方式,补助生物农药、高效农药等防控药剂和诱虫板、生物农药、诱捕器、性诱剂等绿色防控产品。
4.补助标准:
(1)水稻病虫害防控药剂补助:按照种植面积进行生物农药、高效农药等防控药剂补助。
(2)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示范片补助:按照实施面积安排绿色防控物资的种类、数量,每亩补助不超过60元。
5.申报程序: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经当地村、乡镇审核后,上报县植保植检站,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物资补助。
咨询电话:0596-8532221(云霄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596-8532837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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