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云霄县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云霄县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6-02-12 11:23 来源:云霄县人民政府

云政拟征地安置公告〔2026〕1号


为实施云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云霄段)建设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和目的

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云霄段)建设项目,位于火田镇古楼村、瓦坑村、佳园村、岳坑村、水头村;东厦镇东厦村、洲渡村、佳洲村、白塔村;莆美镇山美村、佳兜村、向北村、阳下村、高塘村、上坑村、益宝山村、树洞村、大埔村;陈岱镇岱山村、峰外村、竹港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沈海线漳州龙海至诏安段(龙海北溪头至诏安闽粤界)扩容工程(云霄段)建设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拟征收火田镇古楼村集体土地10.2562公顷。其中:水田0.0337公顷、旱地0.0104公顷、果园7.0266公顷、乔木林地2.5601公顷、农村道路0.0396公顷、田坎0.0042公顷、村庄0.3293公顷、公路用地0.0821公顷、河流水面0.1575公顷、裸土地0.0127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0.2562公顷。

拟征收火田镇瓦坑村集体土地16.8646公顷。其中:水田0.1539公顷、果园16.6093公顷、农村道路0.0559公顷、田坎0.0145公顷、河流水面0.031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6.8646公顷。

拟征收火田镇佳园村集体土地22.8214公顷。其中:水田0.3169公顷、旱地0.5353公顷、果园13.1683公顷、乔木林地8.4282公顷、农村道路0.1153公顷、坑塘水面0.082公顷、田坎0.1606公顷、河流水面0.0148公顷;合计征收土地22.8214公顷。

拟征收火田镇岳坑村集体土地15.6856公顷。其中:水田0.8973公顷、旱地0.9985公顷、水浇地0.0107公顷、果园11.4781公顷、乔木林地1.4521公顷、农村道路0.2644公顷、田坎0.3467公顷、村庄0.0653公顷、河流水面0.1725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5.6856公顷。

拟征收火田镇水头村集体土地31.0909公顷。其中:水田0.5632公顷、旱地0.0367公顷、果园27.9106公顷、乔木林地0.3544公顷、竹林地0.0387公顷、农村道路1.0014公顷、田坎0.0552公顷、村庄0.3786公顷、河流水面0.7521公顷;合计征收土地31.0909公顷。

拟征收东厦镇东厦村集体土地1.5454公顷。其中:旱地0.002公顷、果园0.2293公顷、乔木林地0.8908公顷、竹林地0.134公顷、农村道路0.0038公顷、沟渠0.0061公顷、田坎0.0005公顷、建制镇0.0092公顷、村庄0.2665公顷、河流水面0.0032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5454公顷。

拟征收东厦镇洲渡村集体土地12.8723公顷。其中:水田5.7236公顷、旱地0.1678公顷、果园6.2386公顷、农村道路0.048公顷、坑塘水面0.2264公顷、沟渠0.1137公顷、设施农用地0.0123公顷、田坎0.0158公顷、村庄0.0022公顷、河流水面0.3239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2.8723公顷。

拟征收东厦镇佳洲村集体土地2.3188公顷。其中:水田0.1922公顷、水浇地0.3937公顷、果园0.9447公顷、坑塘水面0.3015公顷、沟渠0.1538公顷、田坎0.0251公顷、内陆滩涂0.3078公顷;合计征收土地2.3188公顷。

拟征收东厦镇白塔村集体土地13.7378公顷。其中:水田1.5098公顷、水浇地0.0376公顷、果园0.6231公顷、乔木林地11.252公顷、坑塘水面0.1207公顷、沟渠0.0456公顷、田坎0.0975公顷、农村道路0.0134公顷、村庄0.0275公顷、公路用地0.0106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3.7378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山美村集体土地4.0941公顷。其中:水田0.2041公顷、乔木林地3.8638公顷、田坎0.0262公顷;合计征收土地4.0941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佳兜村集体土地2.2981公顷。其中:水田1.4596公顷、果园0.5079公顷、农村道路0.1162公顷、坑塘水面0.0956公顷、沟渠0.0479公顷、田坎0.0683公顷、裸土地0.0026公顷;合计征收土地2.2981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向北村集体土地1.759公顷。其中:水田0.6493公顷、旱地1.0824公顷、田坎0.0264公顷、河流水面0.0009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759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阳下村集体土地4.6277公顷。其中:水田2.6091公顷、旱地0.1748公顷、果园0.515公顷、农村道路0.276公顷、沟渠0.0294公顷、田坎0.0274公顷、村庄0.9955公顷、河流水面0.0005公顷;合计征收土地4.6277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高塘村集体土地0.0239公顷。其中:村庄0.0239公顷;合计征收土地0.0239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上坑村集体土地8.8576公顷。其中:水田1.2801公顷、旱地0.2096公顷、果园0.3357公顷、乔木林地6.7882公顷、沟渠0.0263公顷、田坎0.2177公顷;合计征收土地8.8576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益宝山村集体土地3.7217公顷。其中:水田0.4221公顷、旱地0.2835公顷、水浇地0.0009公顷、果园2.2379公顷、乔木林地0.6579公顷、农村道路0.005公顷、沟渠0.0189公顷、田坎0.0305公顷、河流水面0.065公顷;合计征收土地3.7217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树洞村集体土地5.6886公顷。其中:水田0.1299公顷、旱地0.7845公顷、果园3.4602公顷、乔木林地0.7296公顷、农村道路0.1171公顷、坑塘水面0.0513公顷、沟渠0.0691公顷、设施农用地0.0023公顷、田坎0.0993公顷、村庄0.2453公顷;合计征收土地5.6886公顷。

拟征收莆美镇大埔村集体土地10.9812公顷。其中:水田0.8601公顷、旱地0.4836公顷、水浇地0.0002公顷、果园7.0747公顷、乔木林地1.5479公顷、农村道路0.1675公顷、坑塘水面0.092公顷、沟渠0.1098公顷、田坎0.0618公顷、村庄0.002公顷、河流水面0.5816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0.9812公顷。

拟征收陈岱镇岱山村集体土地1.7069公顷。其中:果园0.4872公顷、乔木林地1.1727公顷、沟渠0.047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7069公顷。

拟征收陈岱镇峰外村集体土地1.8047公顷。其中:水田0.0009公顷、旱地0.0957公顷、果园1.2004公顷、乔木林地0.087公顷、农村道路0.0019公顷、坑塘水面0.1386公顷、田坎0.0001公顷、河流水面0.2801公顷;合计征收土地1.8047公顷。

拟征收陈岱镇竹港村集体土地8.9001公顷。其中:水田0.2744公顷、旱地0.306公顷、果园5.7137公顷、乔木林地2.1515公顷、农村道路0.0209公顷、坑塘水面0.1414公顷、田坎0.012公顷、河流水面0.2802公顷;合计征收土地8.9001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火田镇古楼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面积0.3924公顷,其中:水田0.0032公顷、果园0.3241公顷、乔木林地0.0035公顷、农村道路0.0008公顷、田坎0.0004公顷、公路用地0.0156公顷、河流水面0.0448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火田镇瓦坑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0.7836公顷,其中:水田0.0031公顷、果园0.7143公顷、农村道路0.0348公顷、田坎0.0004公顷、河流水面0.031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火田镇佳园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8.069公顷,其中:水田0.0006公顷、果园1.0145公顷、乔木林地6.8898公顷、农村道路0.1029公顷、坑塘水面0.0571公顷、田坎0.0001公顷、河流水面0.004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火田镇岳坑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2.9185公顷,其中:水田0.4528公顷、旱地0.9949公顷、果园1.0359公顷、农村道路0.0592公顷、田坎0.3151公顷、河流水面0.0606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火田镇水头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7.2136公顷,其中:水田0.1929公顷、旱地0.0086公顷、果园5.3339公顷、乔木林地0.1396公顷、农村道路0.7851公顷、田坎0.0296公顷、村庄0.3007公顷、河流水面0.4232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东厦镇东厦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4644公顷,其中:旱地0.002公顷、果园0.2142公顷、乔木林地0.8908公顷、竹林地0.1288公顷、农村道路0.0038公顷、沟渠0.005公顷、田坎0.0005公顷、建制镇0.0002公顷、村庄0.2159公顷、河流水面0.0032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东厦镇洲渡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2.8723公顷,其中:水田5.7236公顷、旱地0.1678公顷、果园6.2386公顷、农村道路0.048公顷、坑塘水面0.2264公顷、沟渠0.1137公顷、设施农用地0.0123公顷、田坎0.0158公顷、村庄0.0022公顷、河流水面0.3239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东厦镇佳洲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2.3188公顷,其中:水田0.1922公顷、水浇地0.3937公顷、果园0.9447公顷、坑塘水面0.3015公顷、沟渠0.1538公顷、田坎0.0251公顷、内陆滩涂0.3078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东厦镇白塔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3.7378公顷,其中:水田1.5098公顷、水浇地0.0376公顷、果园0.6231公顷、乔木林地11.252公顷、田坎0.0975公顷、沟渠0.0456公顷、坑塘水面0.1207公顷、农村道路0.0134公顷、村庄0.0275公顷、公路用地0.0106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山美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3.9134公顷,其中:水田0.1989公顷、乔木林地3.689公顷、田坎0.0255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佳兜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7762公顷,其中:水田0.9469公顷、果园0.5079公顷、农村道路0.1162公顷、坑塘水面0.0956公顷、沟渠0.0479公顷、田坎0.0591公顷、裸土地0.0026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向北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0.3287公顷,其中:水田0.0694公顷、旱地0.2326公顷、田坎0.0258公顷、河流水面0.0009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阳下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3.2219公顷,其中:水田1.5967公顷、旱地0.0097公顷、果园0.515公顷、农村道路0.2583公顷、沟渠0.0294公顷、田坎0.0213公顷、村庄0.791公顷、河流水面0.0005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高塘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0.0239公顷,其中:村庄0.0239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上坑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2.6527公顷,其中:水田0.3164公顷、果园0.0419公顷、乔木林地2.2367公顷、田坎0.0577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益宝山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9688公顷,其中:水田0.2132公顷、旱地0.1591公顷、水浇地0.0009公顷、果园1.0991公顷、乔木林地0.4387公顷、农村道路0.0046公顷、沟渠0.0108公顷、田坎0.0111公顷、河流水面0.0313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树洞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2.4641公顷,其中:水田0.0272公顷、旱地0.2066公顷、果园1.3557公顷、乔木林地0.6613公顷、农村道路0.097公顷、沟渠0.0212公顷、田坎0.0277公顷、村庄0.0674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莆美镇大埔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7.1091公顷,其中:水田0.6954公顷、旱地0.3869公顷、水浇地0.0002公顷、果园4.7238公顷、乔木林地0.5132公顷、农村道路0.1674公顷、坑塘水面0.092公顷、沟渠0.0162公顷、田坎0.0609公顷、村庄0.0005公顷、河流水面0.4526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陈岱镇岱山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7069公顷,其中:果园0.4872公顷、乔木林地1.1727公顷、沟渠0.047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陈岱镇峰外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0.5628公顷,其中:旱地0.0196公顷、果园0.1517公顷、乔木林地0.0603公顷、坑塘水面0.0513公顷、河流水面0.2799公顷。

拟征收土地包含竹港村集体经营未承包到户土地总面积1.6324公顷,其中:水田0.0122公顷、旱地0.1104公顷、果园0.9164公顷、乔木林地0.3644公顷、农村道路0.012公顷、坑塘水面0.0489公顷、田坎0.0012公顷、河流水面0.1669公顷

三、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云政综规〔2023〕11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海线龙海至诏安段扩容工程(云霄段)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云政综〔2025〕27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莆美镇山美村、佳兜村、向北村、阳下村、高塘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14万元/亩;莆美镇上坑村、益宝山村、树洞村、大埔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万元/亩;火田镇古楼村、瓦坑村、佳园村、岳坑村、水头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万元/亩;东厦镇东厦村、洲渡村、佳洲村、白塔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万元/亩;陈岱镇岱山村、峰外村、竹港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万元/亩。莆美镇山美村、佳兜村、向北村、阳下村、高塘村地类调整系数分别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1.0),耕地外的农用地1,其他用地1;莆美镇上坑村、益宝山村、树洞村、大埔村地类调整系数分别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1.0),耕地外的农用地0.8333,其他用地0.7778;火田镇古楼村、瓦坑村、佳园村、岳坑村、水头村地类调整系数分别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1.0),耕地外的农用地0.8,其他用地0.6;东厦镇东厦村、洲渡村、佳洲村、白塔村地类调整系数分别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1.0),耕地外的农用地0.8333,其他用地0.7778;陈岱镇岱山村、峰外村、竹港村地类调整系数分别耕地1.0(永久基本农田1.0),耕地外的农用地0.8,其他用地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海线龙海至诏安段扩容工程(云霄段)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云政综〔2025〕27号)执行。

四、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海线龙海至诏安段扩容工程(云霄段)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云政综〔2025〕27号)执行。

2.本次征地需安置农业人口6781人(其中劳动力人口4280人),采取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霄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2008〕42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火田镇人民政府、东厦镇人民政府、莆美镇人民政府、陈岱镇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云政办〔2012〕84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火田镇人民政府、东厦镇人民政府、莆美镇人民政府、陈岱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火田镇人民政府、东厦镇人民政府、莆美镇人民政府、陈岱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